东建检【2017】4号
各有关单位:
为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安排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7年4月2日~ 2017年4月4日为清明节假期,每天上午9:00~12:00收样。
二、2017年4月1日(周六)按正常上班时间收样。
特此通知。